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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
2019-01-11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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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11

1月9日,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开瑞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故意伤害、开设赌场案在兴庆区法院公开宣判,此案是兴庆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决的首例涉黑涉恶案件。

本案由兴庆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,于2018年4月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。经我院查明,唐开瑞与同案犯马涛等人形成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通过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欺压群众、称霸一方、非法敛财,严重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我院于2018年10月16日以唐开瑞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2019年1月9日,经兴庆区人民法院审判,依法判处被告人唐开瑞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兴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“依法严惩、打早打小、打准打狠、除恶务尽”的原则,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处理,高质高效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“保护伞”犯罪,以猛药去疴、刮骨疗毒的决心和信心,净化社会风气,扫除污垢尘埃。

下一步,我院将加强与公安、法院及部门之间的紧密沟通联系,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,完善信息通报、快速反应、线索移送以及定期研商工作机制,积极梳理汇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证据、法律适用等,研究上级院下发编撰指导性安全和经验做法,确保准确把握重点、构罪条件、证据标准等,确保精准打击,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,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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